2013年8月25日下午3点20分,在新建县兴湾公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导致4人死亡。经警方消息,肇事司机为南昌市林业局副局长徐某,所开车辆为套牌车,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是否酒驾还在检测中。
公车私用为何屡禁不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所在单位重视不够,监管不力。若单位能严格的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时时讲,常常谈,人人看,我想这位副局长也就不敢公车私用,或者是公车私用也不会亲自操刀。二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定不健全。各单位都有自身的出车和加油规定,一般情况下,车和油应该是分开保管的,领导公车私用必然要经过车辆司机和油卡持有者这一关,但也不排除上述事件的单位用车和用油管理混乱,油卡任何人都可以拿,车辆任何人都可以开。三是地方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监管不够,还未真正对公车私用进行震慑。
公车私用屡禁不止,且个别领导干部又喜欢架公车去参加应酬,必然导致酒驾行为,成为真正的马路杀手,不仅断送了自身前程,而且极大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要想禁止公车私用,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加大查处力度,要让公车私用者承担的风险大于公车使用带来的便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公车私用现象要严查严管,一经发现,不管是否产生了交通事故,都要对使用者和所在的单位严惩不贷,毫不留情,从心理上让大家不敢公车私用。(江永县纪委顾万岳)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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