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针对网络上频频曝光的豪华办公楼事件,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出台了《蓝山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并采取三项行动落实“禁建令”。
文件规定: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一是自查自纠。要求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对照文件工作内容,实事求是、积极迅速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是清理整改。成立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谭立宏任组长,由县纪委牵头,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是督查通报。明确县直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加强对审批程序、公共财政预算、土地供应管理、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的监管,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对各种违纪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蓝山县纪委 曾璐)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