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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健全五项制度强化乡镇办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28 09:10:44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今年以来,宁远县纪委着力健全完善“五项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职能作用,不断加大乡镇纪委办案力度,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深入开展。
一是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和完善了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考核,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办案较差的到县纪委说明原因;有案不办而出现空白,建议组织部门和县委对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当年查办案件工作不到要求的,所在纪委年终不能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是实行案件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要将查办案件情况每季度向县纪委汇报一次,县纪委定期召开乡镇纪委书记座谈会,分析乡镇办案形势,研究办案措施,交流办案经验,对不办案或办案不得力的乡镇或个人给予批评。
三是实行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到的基层案件线索和乡镇纪委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及时指派专人予以协调指导,配合办案,并督促检查,认真办结,做到大案、要案件件有监督,件件有结果。
四是实行交叉办案制度。将受理的有关农村信访问题,通过分析筛选,然后确定交叉办案的乡镇纪委,并提出办案要求和办结时限。在交叉办过程中,县纪委根据进展情况适时予以指导和协助,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使查办案件得以顺利进行,质量过硬。
五是实行乡案县审制度对乡镇纪委所办立案件,做到件件审理把关,对事实不清、程序不到位、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案件,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规范案件处理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防止低质量案件和错案的发生。
截止目前,该县17个乡镇立案21件,立案25人,有力惩治了涉农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宁远县纪委 徐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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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