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全面执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祁阳县采取五项措施,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政务服务质量,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流的软环境。
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祁阳县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求突出抓好五项工作:一要坚持把推进简政放权作为主要内容,不断提升效率;二要坚持把规范权力运行作为主要载体,实施阳光行权;三要坚持把服务企业项目作为主要任务,着力解决问题;四要坚持把完善体制机制作为主要动力,树立良好形象;五是严格查究问责,并将损害经济环境和影响机关效能的典型案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
二是开展一次专项活动。结合省、市精神,祁阳县制定了《关于开展<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回头看”活动,对照省市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尽快找出差距,落实好相关工作。截止3月底,已有49个单位报送自查表637份。
三是进行一次企业专访。今年1月和3月,县优化办走访了全县重点企业和建设项目46家,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现场,详细了解企业(项目)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企业(项目)出谋划策,共帮助企业(项目)协调解决问题11个。为解决皓志稀土和东骏纺织的变压器增容问题,与县电力局进行了多次协调沟通,县电力局积极配合,耗资110多万元为两家企业架设新线5600多米,新增变压器一座,为两厂节约建设资金30多万元。
四是出台一项问责办法。为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出台了《祁阳县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影响机关效能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在履行工作职责的10个方面出现的85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影响机关效能的情形或行为进行问责。今年前两个月,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给予通报批评71人;免职处分10人,其中副科以上干部6人。
五是举行一次民主测评。1月20日,由县优化办牵头组织县处级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特约监督员、个体工商户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共400多人,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开展了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满意不满意”民主评选。对2013年度的4个先进单位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给予其主要领导记三等功一次,当年考核确定为优秀;对3个不满意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及其班子成员201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限期半年整改到位;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满意单位且总分排名倒数第一的县级单位,其单位班子成员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行函至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测评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单位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祁阳县纪委 李云 伍迎宾)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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