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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实施“四个明确”创新预算绩效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4-08-25 17:12:0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责任,防止用钱上的腐败。日前,永州市纪委、监察局督促市财政局印发了《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操作办法》,并进行点对点审核和廉洁性评估,严防财政资金使用上的腐败。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市纪委针对办法的实际操作需求,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是财政性资金使用监管的主要责任单位,申请财政性资金的预算部门是直接责任单位,有效杜绝了乱监管、不监管现象。

二是明确奖惩措施。市纪委监察局督促市财政局建立考评机制,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优、良、中、低、差”五个区间,绩效评价优秀的予以重点倾斜,绩效评价差的要取消资金安排,切实做到以奖惩措施促监管、以制度建设防腐败。

三是明确监管程序。申请财政性资金的预算部门和项目单位在申报部门预算时要同步制定监管办法,监管办法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和同步批复,确保监管贯穿财政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

四是明确责任追究。市纪委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对财政资金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严查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对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高压态势。(永州市预防腐败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