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95个问题被查处,248人被处理。在最近公布的全省市州直机关作风满意度总体评价和全省市州所辖县市区直机关作风满意度总体评价中,均排名全省第一名……”
这一组组数字勾勒出今年来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的鲜活轮廓。
聚集主业主责转职能。永州市纪委、监察局秉持“有案必查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人力物力向办案一线倾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今年1-7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2458件次,初核案件线索287件,立案303件,立案数同比上升5.57%,其中县处级干部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5人,其中给予撤职及以上处分51人。
立足监督执纪转方式。对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的19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只保留9个。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围绕全市“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问责,市纪委组织督查人员严格按照办案初查初核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直接下到县区和乡镇及村里督查,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安排的食宿和馈赠,督查发现问题290个,下发问题整改交办通知88件,交办问题290个,督查问责处理人员26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30人。全市共查处庸懒散拖问题451起,处理984人,制定出台《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带头正风肃纪转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秉持“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理念,成立了永州市纪检监察系统正风肃纪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映红任组长,通过明查暗访,紧盯“酒局牌局”、“为官不为”、办事效率低下、执纪“灯下黑”等问题开展正风肃纪活动。今年来,市本级共受理和处置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的信访举报件9件,处分纪检监察干部4人。(永州市纪委 何红喜 蒋杰)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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