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东安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全力打造“五个东安”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纪律环境。在全省上半年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县市区直机关作风民意调查中,全县满意度总体评价排名全省第一位,下半年排名全省第九位、全市第一位。
一、以更有力的措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确保主体责任到实处。一是认识再提高,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分别召开了县第十一届纪委第五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和8次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书记谢景林同志多次在会上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东安发展大局,事关人心向背,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把这个重大政治任务抓严抓实。二是领导再加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权,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强后盾。县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今年以来先后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6次,县委常委会先后8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批办群众信访问题125件次,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责任更严格,切实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签订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下发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明确了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做到严格责任考核、严格责任督查、严格责任报告、严格责任追究。
二、以更严厉的要求,积极发挥领导班子标杆作用
县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以“我当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为全县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一是坚定政治信念,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县委班子及成员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民主决策,全县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均由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涉及全局和长远利益的问题均提交县委全委会讨论决定;严格遵守组织、人事、财经等各项纪律,带头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做履职尽责的标杆。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在县委全委会、经济工作会等全县性会议上,以及到乡镇场、县直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时,既布置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又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坚持在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第一时间学习新出台的党纪条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在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亲自上党课,严格要求和督促县委常委和下级党委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弘扬优良作风,做反对四风的标杆。县委领导班子大力弘扬为民务实作风,坚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走访调研265次,并以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查找出“四风”等方面问题179条,逐一加以落实整改,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大力开展“我当标杆、向我看齐”活动,共评选出4名 “领导干部标杆”、3个 “领导班子标杆”,广大党员干部以标杆为榜样,认真整改,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生动局面。四是坚持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标杆。认真学习和遵守《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党纪政纪条规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及时对相关部门党组织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今年以来全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管领导干部没有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三、以更有效的方式,全面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一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党校中青班、科干班的培训内容。认真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组织学习党纪条规。邀请省纪委七室主任鄢利民来我县作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专题讲座。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入”活动,开展廉政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在县委党校、东安监狱创办了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前,编发廉政短信和通知,督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加强制度创新。始终注重以制度立规矩、以制度保长效,采取“四个一批”,即承接一批、完善一批、制订一批、废止一批”的方式,扎紧权力的“藩篱”、制度的“笼子”,做到整改一类问题,健全一套制度,消除一个病灶,为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县委配套中央、省级层面出台制度16项;另一方面,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和新建制度10项。一年来,县委先后制定了《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干部实绩卡管理办法》、《县直单位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用制度改进作风的良性机制。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大力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全县成立了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进一步完善了由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审计、财政、银行等部门参加的协同办案机制,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等相关配套制度。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50件,处分党员干部51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县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4件、失职渎职案件3件;县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件,对3名党员干部判处有期徒刑。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近几年来提拔重用交流纪检监察干部27人次。
四、以更严格的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完善《县管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实行“一把手”实绩卡管理,把干部作风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凭实绩用干部、用发展聚人心,让吃苦者吃香,让有为者有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强化选人用人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切实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认真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等问题,共清理吃空饷44人,纠正24个部门党政正职分设问题,实现了部门党政正职“一肩挑”。二是严格从政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从政各项规定和党内监督条例、民主集中制、诫勉谈话、函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对2个乡镇和3个县直单位开展了勤政廉政巡查、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德工作;对4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防止利益冲突工作,通过查找各类廉政风险点,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新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开展“示廉、考廉、嘱廉”工作。聘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和“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深入开展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开支等事项;在各单位办公室门口悬挂作风监督牌,公布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手机号码以及12345热线电话,加强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纳入各级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巡查、年度廉政考核的测评内容,建立党风立体测评机制。采取平时检查与年底检查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巡查与专项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对5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和1个镇党委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纪律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1个镇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
五、以更强硬的手腕,彻底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整治“四风”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了7个专门的工作组和20个督导组,把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不讲条件、不讲价钱、不讲理由,不等、不拖、不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55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全县55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部完成。二是督促整改落实。设立专项督查问责工作办公室,大力推行县级领导“点上查”、县纪委 “经常查”、县大督查办 “重点查”、县委督导组“具体查”“四位一体”督查督导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检查、专项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通报全县。今年以来,全县针对“四风”问题共处理党员干部145人次。制定了《中共东安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49项重点整改内容,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共确定整改措施193项,已基本整改完成。三是突出纠风治乱。主要围绕惠农政策落实,城乡低保、扶贫等专项资金管理,教育乱补课乱收费、推销教辅资料,医疗卫生机构过度医疗、收受红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农村财务管理,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私挖滥采、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用油、米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生产米粉的窝点6个,无证生产散装油的窝点5个,无证经营米粉店20个。针对农村低保评定不规范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了大富村、新麻塘村等5起典型案件,处分党员干部11人;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653 人,新增1324人。针对县城群众反映强烈的紫水河流域污染问题,大力推进矿山整治、生活污染与生活垃圾治理和沿河两岸工业企业污染整改,对周边45家企业进行了整治,依法关闭3家企业。针对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缩水走样问题,对2013年11月初省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1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针对教育乱补课乱收费、推销教辅资料问题,开展了7次督查,查处“三乱”行为6起12人,通报批评101人。针对村(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全县确立重点整治村46个,整改问题53个,立案查处19起,处分党员干部29人。(东安县纪委 邓海祥)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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