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回顾总结上半年各单位履行“两个责任”工作情况,互相交流经验做法,督促进一步抓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近日,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采取先集中汇报交流,再重点抽查的方式对所联系的市直单位2015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胡远陵会议并在讲话要求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要开创性第开展工作;要在抓早抓预防上下功夫;要及时报告问题线索;制度建设要严谨,注重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从集中汇报交流的情况看,前段,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所联系的市直单位在履行“两个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度防腐纠风、科技防腐纠风、队伍建设等方面已现亮点。但落实“两个责任”任重道远。下步工作,集中汇报会提出:(1)细心钻研制定细则。主要包括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细则、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细则、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自分别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2)不折不扣落实规定。至少有四个方面:一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依法行政(对全体人员的要求)。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对班子及其成员的要求)。三是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对班子及单位全体人员的要求)。四是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具体业务工作的规定。(3)按照要求报告工作。具体包括:一是党组(党委,包括市政府党组和市政协党组)主动定期向市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二是各单位要定期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有关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情况;依法行政情况,特别是在人财物管理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情况等。三是纪检组(纪委)在按要求向市纪委报告有关工作(含反映干部,特别是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的同时,每年底向市纪委书面报告当年度查办案件和对违纪违规问题责任追究情况并在一定范围通报(三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