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该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出现违纪问题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5名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委(组)书记进行了约谈;县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方位监督检查16次,明察暗访126次,发现“四风”问题86个,通报单位46个次,问责43人次,受理信访举报86件次,立案38件,结案32件。通过两责任的落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督查组认为,该县党风廉政建设有特色、有亮点,并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基础、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服务、是保障。要正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促进“两个责任”互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王金柱)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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