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蓝山县纪委立案调查,蓝山县烤烟办党组书记、主任许志文涉嫌贪污受贿,其行为已涉嫌犯罪。近日,蓝山县纪委决定将许志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许志文,男,汉族,大学文化,1967年1月出生,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2月至2000年1月,许志文先后在荆竹瑶族乡、竹管寺镇、大洞乡、太平圩乡、毛俊镇、火市办事处、楠市镇工作,曾任副乡长、副镇长、副书记;
2000年3月至2001年2月任土市乡人民政府乡长;
2001年2月至2001年11月任大洞办事处党委书记;
2001年11月至2010年9月任土市乡党委书记;
2010年9月至2012年1月任蓝山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蓝山县烤烟办党组副书记、主任;
2013年12月至今任蓝山县烤烟办党组书记、主任。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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