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县委书记何冲龙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进行安排部署。朱阳辉、谭平玉、黄和平、蒋季红、刘素萍、黄永英、唐志雄、何红喜、黄小兵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两项法规颁布后,蓝山县委、县纪委第一时间学习贯彻,并迅速在《蓝山新闻网》、《蓝山手机报》等官方网站、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上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把《准则》和《条例》印制成“学习活页”分发到机关干部手中进行学习。
会上,县委常委会、纪委书记何红喜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重点掌握的几个问题、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人员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进行交流和发言,并纷纷表态发言,要加强自身学习,自觉遵守纪律,同时督促抓好本部门或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学习贯彻落实。
何冲龙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生活和工作的准则,原原本本学,经常反复学,带着问题学,多作笔记,增加印象,熟记于心。二要从快行动。从现在开始尽快改掉原来工作和生活中的不良习惯,特别是喝酒、接待、身边家属、身边人等方面的问题,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铭记在心上。三要主动履责。要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实,主动抓好。四要抓好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抓好新《准则》、《条例》的学习、培训、贯彻。五要纪检监察干部学会、精通,以《准则》、《条例》为标尺,更加有效地落实监督责任。
下一步,蓝山县委还将通过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业务培训、开设学习专栏等,加大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以县委名义下发通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何明贵 唐宇)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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