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年来,蓝山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围绕“三转”要求, 突出“主责主业”,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有效推动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蓝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三个”到位,夯实监督责任
组织协调到位。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两个责任”的规定要求,及时向县委汇报各项工作和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中共蓝山县第十一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常委会11次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中心组多次组织学习落实“两个责任”相关文件和知识。
责任落实到位。起草制定了《蓝山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中共蓝山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列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履行监督责任的方式,强化追责措施。全县所有乡镇(办事处)党委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与县委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状》,其纪检组织与县纪委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状》,构建了县、乡镇(部门)、村三级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明晰、执行有力、有责必究的责任体系。
督促检查到位。制定《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强化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结合作风督查,有针对性地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乡镇、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通过函询、约谈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年终强化考核评估,抽调专门人员,组成6个考核组,随同全县年度绩效考核对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
立足“三大”领域,突出监督重点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整治不正之风。坚持“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问题专查”,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每月组织4个督查小组开展常态化作风督查,抽调156人(次)组成31个督查小组对各单位进行了15轮督查,与郴州市临武县开展了异地交叉督查,共检查单位146家次、宾馆酒店62家次、超市商场29家次、居民小区15个、高速公路进出口5个(次),对15个单位“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下发作风通报4期、整改建议书5份,督促整改问题9个,对存在作风问题的48个单位和17名干部进行了点名通报,12名国家工作人员因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
着力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出台《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等制度,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重点围绕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行了监督检查。
着力加强涉及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在深入抓好55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督促46个上下联动整改项目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查处征地拆迁、涉农补贴发放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91起、95人。重点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年共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经济环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件23件,其中党政纪处分案件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问责案件2件,给予诫勉谈话处理9人。
加快“三转”步伐,提升监督能力
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科学整合机构资源,完成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等机构,委局监督执纪机构人数占机关总人数的63.7%。继续清理规范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由38个减为 14个,精减率达到63.1%。
转方式,强化执纪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把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的重点转变到监督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上,实现了监督成效的最大化。对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出现典型作风问题或违纪现象的,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及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全年,对县供销联社等2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11名履职、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转作风,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下发关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及公务用餐禁酒的通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每周星期五下午固定为机关学习日,突出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等影片,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总体要求,着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坚决杜绝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的问题。约谈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8人,诫勉谈话2人,给予党内警告1人,给予撤职处分1人。(唐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