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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6-04-09 18:08:4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4月6日,江华瑶族自治纪委召集检察、财政、审计等18个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抽调专门力量组成核查组,深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社区)对近三年来有关涉农资金开展“地毯式”排查,严厉查处“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

该县制定了《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是:2013年以来村(社区)、乡镇及基层站所,财政、发改、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移民、教育、人社、卫计等公共服务单位和领域,以及公安等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查纠正三类问题: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问题;二是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三是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严肃工作纪律,对在自查自纠和单位排查中主动申报的问题,只要如实申报,认真整改,主动挽回影响的,可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对个人未主动申报但经群众举报或组织核查出来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如单位内部排查不认真不负责,造成问题漏查漏报,对负责排查工作的责任人要严肃问责。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所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如有关职能单位不认真核查,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者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漏报、拒不整改,或因专项整治工作进度慢、差距大或对交办件、督办件未能及时落实被通报批评3次;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力的,按规定严肃问责,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先免职再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经过排查,目前已梳理出问题线索48条,均按要求进行了交办。(尹世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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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