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远县通过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3月,全县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34件,同比下降69.6%。
一是规范转交办程序,实行“双向”转交办。凡是转交办件,在转交到责任单位的同时转交至县纪委联系责任单位职能部室,实行双向转交办,责任单位负责调查处理,联系责任单位的纪委职能部室负责对调查处理审核把关上报。二是规范审批办结程序,分级负责。凡是信访件办理,需填报《纪检监察信访办理呈报表》和《纪检监察信访件结案审批表》,依次审核签字,实行分级负责。三是“一月一通报”,约谈加压。对全县信访举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应该受理不受理、办理推诿扯皮、有意泄露举报内容的,约谈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对信访量大、越级重访量大、超期办理的单位约谈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四是选点查办,形成震慑。由县纪委信访室选取一些重大复杂的信访件,直接交办县纪委常委组织相关职能室进行调查,对查而不清、处理不到位造成重访越级访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办信工作中,查而不清、清而不结、结而不息访,对涉案人员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引起信访人不服仍然越级重复上访的,对照《宁远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目前,该县对11个逾期办理信访举报件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和5个因责任单位履职不到位导致信访举报人重复越级到上级纪委信访举报的责任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予以通报,选取10件信访件交办县纪委常委带队调查,对信访形势严俊的7个责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主体责任压实,因重复越级访问题已约谈一个乡镇党委书记。(永州市宁远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蒋波)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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