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湖南新田县枧头镇党委对坪源洞村支书记张宏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2014年元月,张宏军为村民张日海的孙子孙女张丽平等三个孤儿办理孤儿证时,收受张日海送给他价值680元的200斤红薯酒,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镇党委经调查核实对张宏军作出了以上处分决定。这是新田县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题整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新田县委高度重视,态度坚决,旗帜鲜明,把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作为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重点推进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10个方面的集中整治。该县制定下发了县委“一号文件”,把“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专项整治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认真落实 “两个责任”,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先后出台了 “9+1”一揽子专项整治方案,实行工作进展日汇总,工作情况周通报,以及专项督查、综合调度等多种方式,高位助推工作开展。到4月20日止,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495件办理事项逐一建立台账,做到专人管理,重点督办,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回复省委巡视组。巡视组批示给县纪委的130份交办件已办结111件,办结率85%。共排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问题线索214条,立案调查违纪案件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1人。其中组织处理12人,涉及科级干部9人(正科级一把手3人)。
为了防止群众身边的腐败反弹,该县注重抓常抓长,落小落细,从制度层面杜绝相关单位和个人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的出现。目前,《新田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田县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指挥部等临时机构兼职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正在修订或完善之中。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