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道县对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一、道县寿雁镇豪福村违规办理村新办公楼开业酒宴问题
经查,2016年2月23日,寿雁镇豪福村在本村办理村新办公楼开业酒宴,设酒席15桌,收取村民和少数单位贺礼21360元,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豪福村党支部书记蒋兴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豪福村村主任熊帮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责收取贺礼的9组组长蒋严代受到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的处理。
二、道县公路局原党支部书记漆奋勇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经查,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漆奋勇在抽调永州市干线公路改建有限公司双牌分公司工作期间,经常在早上6点至7点之间,与他人驾驶双牌分公司的公车到泷泊镇霞灯村河段游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漆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道县房产局职工何晓海吸毒案
经查,2015年4月15日晚,何晓海在道县月岩西路被道县公安局民警以涉嫌吸毒依法盘查,经检测尿液为阳性,被道县公安局认定吸毒成瘾,处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何晓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四、道县万家庄街道办事处职工廖千鸿醉驾案
经查,2015年12月3日20时许,廖千鸿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19.6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道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廖千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五、道县五小教师胡斌醉驾案
经查,2015年12月24日20时,胡斌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在县城行驶,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40.5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道县人民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胡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六、道县畜牧水产局寿雁镇畜牧水产站职工唐祖同醉驾案
经查,2015年12月31日21时许,唐祖同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道路上行驶,被交警部门当场查获,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169.0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道县人民法院判决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唐祖同受到行政降级处分。(道县纪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