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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6-06-03 16:02:0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近年来,东安县纪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战略,按照“三转”要求,积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以来,全县对314名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问责,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6人,给予留党察看或行政降级以上大处分的14人,给予免职的5人,给予党纪政纪小处分的92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问责的197人。基本上达到了“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的效果。

1.以民主生活会为抓手,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紧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通过健康的互相批评,红红脸、出出汗,达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目的。

2.突出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由县委党校、县纪委等专家组成宣讲团到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进行“一准则一条例”巡回宣讲,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宣传。在各单位办公室门口悬挂监督牌,公布单位一把手和纪委书记手机号码以及12345热线号码,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全县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作风建设值班制度,各单位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记录《作风建设值班日志》,对上班考勤、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工作纪律、群众办事等日常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制定《关于加强对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关于纪检监察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约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起到警醒作用,防止党员干部继续犯错。2015年,全县对履责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对部分有违纪苗头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

3.立足治病救人,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规范管理,开展问题线索“大会战”“大起底”,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管理。2015年以来,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办结案件中,移送移送司法机关的6人,单纯违纪没有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占总数的94.7%,既挽救了一批犯错误的同志,防止由破纪滑向破法的深渊,也形成了强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法纪和社会效果。

4.保持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全县立案103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人。(邓海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