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中学时语文课上背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名言讲的是做人的道理,表达意思是不要以为坏事小就去做,不要以为好事小就不去做。当时我觉得这么浅显的道理大家都会懂,可是,当我正式调入永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工作以来,在“双规”区里见到的那些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就因为没有懂的这个道理或者说是忘了当年举起右手宣誓时的初衷而悔恨万千。
今天我们就聊聊“勿以恶小而为之”。
公园里盛开的玫瑰花很美,若你采摘一片花瓣也许是“小恶”,但是,如若大家都来采摘的话,那盛开玫瑰花的公园也就不再那么美丽迷人了。
儿时在农村常听老人们讲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小孩在偷别人家农田里种的辣椒、豆角等一些小农作物回家时,因为母亲非但没有批评、责骂反而表扬他懂事、能干。导致他长大后开始偷鸡鸭、猪牛、钱等贵重物品,而且数目一次比一次大。终于,纸包不住火,他让警察给抓了,判刑蹲了大牢。”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是啊,当你偷拿一根针时,感觉是多么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却不知“大恶”是由“小恶”累积的。回看我们“双规”区里的这些个原国家干部何不是如此呢?
偷一根针是“小恶”,但积少成多,就成了“大恶”了!即“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于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败党乱国毁家”。所以我们的干部要谨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心里时常装着宣誓时的初衷,也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坦坦荡荡无愧于迎接每一寸朝晖。(蒋德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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