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县、乡、村四级换届之年。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运用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具体化、经常化和制度化,让人民群众真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推动基层党建落到实处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上警钟长鸣“勤培树”,突出抓早。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和完善廉政谈话、函询、述责述廉、签字背书等制度,推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常态化。在运用第二种形态上及时出手“扶歪树”,突出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巡查,专项整治,让党员干部知止、收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曝光。在运用第三种形态上猛药去疴“治病树”,突出抓严。紧盯“六大纪律”,突出重要节点,对十八大后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在实践第四种形态上壮士断腕“拔烂树”,突出抓狠。准确把握纪律处分条例“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的各项规定,实现纪律和法律的有效对接、无缝衔接,对“烂树”坚决移送司法处理,绝不手软。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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