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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7-29 14:16:12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日前,蓝山县通报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

1. 太平圩镇财政所信息员李新非法占有村干部工资和村民惠民补贴款案。初步查明,李新利用保管惠民补贴“一卡通”存折的便利,非法占有原大洞办事处五个村2015年至2016年村干部工资及村民惠民补贴资金共计15万余元。李新的问题涉嫌犯罪,县纪委已将李新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新圩镇上源村原支书卢达昌套取保障性住房资金案。卢达昌利用职务便利,2002年变卖政府下拨的救济粮用于支付修村道费用;2010年套取保障性住房资金25000元用于支付该村村级活动中心工程款。卢达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毛俊镇龙江村原支书李友生侵占村集体公益林补助款案。李友生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公益林补助款1344元。李友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