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湖南省东安县将严肃换届纪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要标准,压紧压实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县委书记担任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书记担任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常委分片联系乡镇,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在乡镇党委换届时,成立了“3+2+1”督查指导组,由3名县级领导(一名县常委任组长,两名县级领导为成员)和2名工作队员(县委组织部1名、县纪委1名)具体联系指导1个乡镇的换届工作,担当起“指导员”和“督导员”角色,确保乡镇党委、纪委换届工作方向不偏、程序不缺、纪律不失、圆满完成。
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纪发〔2016〕4号),列出了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纪检组织,组织、宣传、统战、政法部门,代表团团长、临时党支部书记和政协界别组召集人等十类人员的责任清单,签订了责任书和承诺书,制定了《关于违反县乡换届纪律行为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快查快核、立项专查、联合核查督查机制和问责机制,层层压实了责任。
三是周密安排部署。2月24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3月1日召开全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4月13日,召开换届纪律督查工作会议,就换届风气监督检查进行专门部署;4月21日再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就换届工作进行研究部署;5月13日,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就县委换届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及时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进行调度和盘点,先后召开调度会3次。(唐邵华)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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