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委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东安县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实施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严格执纪三项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自查自纠促整改。全县广泛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已排查出问题线索134起。各乡镇场对2013-2015年涉农、项目、民生等19个方面共1.85亿元的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县人社局对全县9万多名60岁以上人员逐人进行生存认证,停发312名已死亡人员养老金待遇,立案调查1起。县林业局对全县2000多万公益林补偿资金进行自查,发现问题村152个,目前已经整改到位57个村,立案调查2起。县审计局对县市管服务中心等10个单位进行审计,审查和纠正违规违纪资金200多万元。县财政局对全县30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年1-6月全县“三公”经费减少42万元,下降幅度约3.9%。
2.监督检查促整改。坚持县级领导“点上查”、县大督查办“重点查”、县督查问责办“经常查”、本单位“天天查”的“四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纪委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不走过场。特别是在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督查。从今年8月开始,每周由一个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进行暗访督查。2016年1-8月,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开展巡回督查4次,下发通报13期,通报曝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1起。
3.严格执纪促整改。把强化问责追责、正风肃纪作为推动专项整治的重要手段,实行“零容忍”,以严厉的问责“倒逼”专项整治工作落实。2016年1-8月,全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已立案查处32件,处理5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组织问责处理31人。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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