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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通报4起作风问责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9-07 10:51:2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日前,新田县作风办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的4起作风问责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县农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宗付于2016126日上午,驾驶湘M79302号公务用车到金陵镇赴宴。经县机关作风建设问责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刘宗付诫勉谈话的问责。

  2、县交警大队协警郑雷生于2016320日上午9时,驾驶湘M9553号警务用车至骥村镇肥溪源村处理私事。对此,县交警大队干警何国强作为湘M9553号警务用车的实际管理人,应负管理不严的责任。经县交警大队研究决定,给予郑雷生通报批评的问责,给予何国强诫勉谈话的问责。

  3、县交警大队协警邓礼于2016419日下午,私自用巡逻电瓶车到学校接小孩。经县交警大队研究决定,给予邓礼通报批评的问责。

  4、县扶贫办司机唐万平于2016528日,私自将单位的湘MD0088号公务用车停放在蓝天商务宾馆附近。经县扶贫办研究决定,给予唐万平批评教育的问责。(新田县纪委宣传部)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