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局
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域
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
自2016年3月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案三查”,把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作为推进专项整治的重要措施来抓,查处了一批落实整治责任不力的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江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蒋建军(副
二、道县移民开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蒋芳炳违反工作纪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蒋芳炳多次组织召开局务会,研究决定通过虚造项目工程的方式,套取移民专项资金840.58万元。其中,748.49万元用于支付招待费等开支,92.09万元被私分,蒋芳炳个人分得4.43万元。蒋芳炳作为道县移民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直接组织、参与套取专项资金,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此外,蒋芳炳还存在受贿等问题。蒋芳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江永县夏层铺镇纪委副书记何桃生违反工作纪律,失职问题。2015年3月,何桃生在任夏层铺镇政府民政助理期间,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该镇马蹄村低保户毛某妻子周某的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周某重复申领低保。何桃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双牌县五星岭乡人大主席、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林卫违反工作纪律,过失泄露举报信息问题。2015年9月,罗林卫将举报反映五星岭乡长滩村原支书唐某的信访材料拿给该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唐爱春、村委会主任胡明楼、村委会秘书管国华等3人翻阅,默许胡明楼对信访件拍照留存,并交由不具有调查资格的胡明楼到村里核实举报信签名的真伪,造成举报信息泄露。罗林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东安县鹿马桥镇城建办公室原主任周波违反工作纪律,失职问题。2013年,周波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对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鹿马桥镇陶家冲村党支部书记易拥军、村委会主任陶善兵分别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偿资金0.3万元、1万元。易拥军、陶善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偿资金被全部收缴。周波被免去镇城建办公室主任职务。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前段,全市上下排查出大量“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立案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腐”案件,取得了良好成效。9月份开始,专项整治进入督查问责阶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按照9月6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次推进会议的要求,把追究“两个责任”作为查究问责的重要方式,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一方面,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具体个案,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及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还要视情节追究相关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另一方面,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走过场,本地区本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严重又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等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为官不为”行为,要严格追究该地区该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要通过不断压实强化“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尤其是职能部门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促进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