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远县发布第27期作风通报,对3名上班时间不在岗的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上追一级,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连带责任。
11月3日上午,县委作风办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电力局等单位的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经查,上述单位大部分工作人员都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但个别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督查发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南分局何阳斌迟到,县国税局李茂军、欧苏保上班时间在食堂吃早餐,均未按时到岗到位,违反了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宁远县随即对上述3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扣发2016年度工作津贴各400元。同时,对3人所在单位进行连带追责,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2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扣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1分,县国税局2016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2分。(宁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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