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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92名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6-11-16 15:38:2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今年来,零陵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签订责任书明责、约谈提醒压责、严格追究问责等方式,不断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年初,零陵区纪委细化分解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区委与106个部门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区纪委与56个单位纪检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并结合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及时制定下发了《永州市零陵区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实施办法》《永州市零陵区廉政谈话实施办法》《永州市零陵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制,明确了全区各级党组织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廉洁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及时开展约谈提醒,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同时,把“一案双查”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程序,结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截止到目前,全区92名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15人,约谈20人,提醒谈话28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4人。(蒋素琴)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