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针对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形势,东安县召开县委巡察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对首轮巡察后期整改及新一轮巡察工作开展进行专题安排。县处级领导伍建洲、叶春生、俞兰桂,各巡察组组长及巡察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廖劲松强调,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体现,是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把脉会诊”,也是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健康体检”,而整改工作就是要“药到病除”。他要求全体巡察干部特别是各巡察组组长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抓好当前被巡察单位后期整改及新一轮巡察工作。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切实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细,尤其是被巡察单位党委(党支部)书记要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落实好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要靠实工作责任。要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相关人员都要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杜绝做“甩手掌柜”或有“头”无“尾”。三是要明确工作任务。对每一项具体的问题都要突出问题导向,抓住问题本质,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改到位、改彻底。四是要把握时间节点。结合整改时限,对每个问题建立时间进度表,落实问题销号制,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五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巡察组与党委(党支部)之间、乡镇(县直单位)党委与纪委之间,乡镇(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之间、村干部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六是要加强日常督查。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平时整改工作中要随时督查、随时跟进、随时协调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七是要加大责任追究。县巡察办对整改工作中敷衍了事,工作不积极,行动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严肃问责。同时,对新一轮巡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独特的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明确了时间节点、进驻单位、推进方式及纪律要求。
会上,各巡察组结合各自巡察工作的亮点、不足及被巡察单位整改要求,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从整改措施、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蒋东新)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