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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5名干部因低保错保被问责

发布时间:2017-05-17 15:27:44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日前,宁远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报,公布中和镇立脚村在农村低保工作中违反规定、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调查情况,并对负有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县、镇、村三级干部进行问责。
  经查,中和镇立脚村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过程中,村“两委”干部入户调查不实;驻村干部对村“两委”民主评议会议的组织、监管措施不力;中和镇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初审把关不严;中和镇党委、政府没有严格履行农村低保申请受理、初审工作的主体责任;县民政局没有认真履行农村低保工作监管的主体责任。造成低保对象认定不准确,上报待审批的低保对象未经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导致该村48户低保对象有19户21人不符合低保政策,错保现象严重,产生不良影响。依照有关规定,宁远县纪委对中和镇党委书记陈某某、县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主任郑某某进行约谈,对分管民政工作的中和镇副镇长何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整其分工,责令中和镇党委免去欧某某中和镇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职务,责令中和镇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立脚村驻村干部、立脚村村主干立案调查。
  “农村低保是构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涉农部门要认真把好政策关、审批关,确保惠农政策精准落实到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海平说。(宁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