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零陵区水口山镇纪委对零陵区水口山镇原楚阳村村主任唐国良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国家扶贫资金一案做出处理决定:决定给予唐国良开除党籍处分。并在此案调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零陵区检察院追究唐国良刑事责任。目前,此案仍在处理之中。
2016年7月,零陵区水口山镇纪委收到了零陵区审计局《关于零陵区水口山镇楚阳村主任唐国良虚报扶贫项目、截留扶贫资金,涉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审计移送处理书。零陵区水口山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成立零陵区水口山镇纪委专案调查组,于2016年8月15日对唐国良虚报扶贫项目,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唐国良在2015年上半年以项目实施人的身份向区扶贫办申报零陵区水口山镇楚阳村山塘水库维修扶贫项目时,伪造了该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单、竣工验收表和项目公示表。并且采取欺瞒的手段从该村党支部书记手中拿走了该村村委会公章并加盖在该项目的申请报告和竣工验收表上。2015年8月20日零陵区财政局将零陵区水口山镇楚阳村山塘水库维修扶贫项目资金款25000元打入唐国良账户后,唐国良欺上瞒下,与该村另一村民签订了一个冬修水利项目的虚假施工合同,并假借他人之手将钱转出,唐国良将扶贫项目资金款25000元非法占为己有。
至此,零陵区纪委对零陵区审计局向有关乡镇纪委移送、乡镇纪委立案的涉嫌虚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金的7条线索,已处理到位4案6人,相关责任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开除处分,涉案资金全部追缴。对其他立案线索的违纪人员正在处理之中。(零陵区水口山镇纪委 杨雷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