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以江纪通〔2017〕17号文件下发《关于大路铺镇石下村委会破坏森林环境问题的情况通报》,石下村党支部书记欧阳斌、大路铺镇党委委员张建国、大路铺镇驻村干部首学江、县林业局监察室主任莫华锋等4名责任人被问责。
2015年12月10日,大路铺镇石下村村委会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研究,未经有产权的1至7组223户村民同意,将石下村高山背山场大山坪300亩林地,租赁给莫新华、杨黄河、罗超透三人用于建猪场。三人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无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损毁林地20亩建猪场并建有一处办公用房。大路铺镇政府分管土地流转和林业工作的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张建国在为莫新发办理土地流转使用手续过程中,未征求驻村干部和群众意见,即签字盖章,导致土地流转给莫新发。驻村干部首学江未能及时掌握石下村违规流转林地情况,导致近20亩林地被毁。时任大路铺林业站站长莫华锋(现任林业局监察室主任)工作疏忽,巡查不到位,未能及时掌握莫新华非法占用林地建猪舍及办公用房情况。
石下村委会涉嫌违规违纪,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成大路铺镇党委对石下村支部书记欧阳斌予以立案调查,对石下村委会进行全镇通报;对审核把关不到位的大路铺镇党委委员张建国,由县纪委予以约谈;对工作疏忽的大路铺镇石下村驻村干部首学江,由大路铺镇党委予以诫勉谈话;对工作疏忽的县林业局监察室主任莫华锋,由县林业局纪委予以诫勉谈话。(江华县纪委 尹世禄 李雪云)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