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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通报“互联网+监督”第一批基础数据采集情况 向“不作为”者亮剑

发布时间:2017-06-14 17:12:2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6月14日,江永县“互联网+监督”第一批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基本完成,县“互联网+监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对全县各单位“互联网+监督”第一批基础数据的采集报送情况进行了通报。
  其中,粗石江镇、县水务局等6个单位因报送效率高、数据质量好获得了表扬;上江圩镇、县委接待科等18个单位因未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数据,被处以全县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互联网+监督”工作作为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来担当;要扎实推进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要全面、准确、真实、可靠;要责任到人,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互联网+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时效,按照省、市的工作步骤和县里的实施方案,只能提前,不能滞后。
  通报还指出,县纪委将于6月下旬对全县“互联网+监督”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任务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中共江永县纪委关于在“互联网+监督”工作中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江永纪发〔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
(江永县纪委 唐豪)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