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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一案三审”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发布时间:2017-06-15 11:23:32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这一条违纪问题没有形成完整证据链,主审人员‘一审’为什么没有提出?建议退回补证。”新田县纪委审理室工作人员在对案件进行“二审”时,开门见山向主审人员提出质疑。
  为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高执纪审查质量,该县纪委坚持依纪审理,建立了案件审理“一案三审”机制。即:主审人员针对违纪事实、证据材料进行“一审”,初步定性量纪;审理室其他人员分别独自“二审”,并就存在的问题向主审人员提出疑问,主审人员逐一解释说明;审理小组民主讨论进行“三审”,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形成最终审理意见。
  “执纪工作0.01%的失误,就会对被审查的当事人造成100%的伤害。开展‘一案三审’,能够让我们最大限度发现不足、找准瑕疵。”该县审理室负责人说道。
  “要通过开展‘执纪规范年’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探索规范案件审理流程,建立民主讨论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把案件审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防审理环节‘灯下黑’。”该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讯员:蒋柱林)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