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祁阳县委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刻在脑中、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1-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其中撤职以上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收缴违纪资金192.55余万元,重点查处了县房产局班子成员违纪窝案、进宝塘镇国土资源站原站长王铁军案等违纪案件。
县委高位推动。今年以来,县委先后3次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和省委、省纪委领导同志有关落实主体责任讲话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贯彻;先后4次就“两个责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保证了县委工作职责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书记自觉履责。县委书记周新辉坚持逢会必讲主体责任,不定期到县纪委专门听取全县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先后主持召开和参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会议4次。
班子齐抓共管。立足“抓领导、领导抓”,强化分管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上级要求,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坚持推行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和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出席分管部门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定期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调研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约谈、督促纠正。(通讯员 伍孝雄)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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