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新田县新隆镇2017年度贫困村亮化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新隆镇纪委认真履行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要求,强化扶贫工程项目招标的监督力度,保证扶贫工程项目招标各环节的“阳光操作”。在镇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全镇重大工程招标井然有序,招标过程透明规范。
一是监管招标流程。为使扶贫项目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成立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且有两名镇纪委委员为成员,镇纪委全程参与扶贫项目决策、工程招投标、监督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保证了扶贫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形成了对招投标活动的有力监管,为招投标活动健康开展提供了保证。
二是把关重点环节。开标前,扶贫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项目进行集体评审,审核项目名称是否一致、项目工程是否拆分、预审价格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如需变更工程量必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时镇纪委全程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主要监督开标程序是否规范、过程是否合法,对竞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是否符合招标要求,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三是监督中标后建设。在项目中标后到建设前,镇纪委将对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的资质、施工手续、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进行复核;项目建设中,不定期对工程分项、分部验收资料、施工程序等进行检查;建设后严把质量验收关和复检关,验收合格后派专人审查签字备案。
中央纪委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要求“扶贫需保障,执纪出重剑”,下一步,新隆镇纪委将继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新隆镇贫困村顺利退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扶贫项目建设按期保质完工。

(图为贫困村亮化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前镇纪委宣读招投标纪律及要求)

(图为镇纪委全程监督贫困村亮化项目工程招投标摇号过程)
(通讯员:新隆镇纪委 向赟)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