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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原“一把手”严重违纪被双开!

发布时间:2017-07-24 16:59:0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日前,经新田县委批准,新田县纪委对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建军,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继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1、新田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建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陈建军于2010年至2016年任新田县林业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陈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陈建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新田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继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陈继光于2011年至2015年任新田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陈继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陈继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田县纪委)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