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反映的问题线索我们已经备案,将进行正式受理,在开展核实之前,我们会提前告知您,请您在三个工作日内耐心等候……”日前,宁远县纪委信访工作人员在接访过程中,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现场记录,当即进行受理、转交办,这是该县纪委采取“一见面三告知”模式,创新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一个镜头。
根据永州市纪委《“一见面三告知” 催发老树焕新枝》意见的要求,宁远县纪委第一时间抓好落实,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信干部在接访处访工作中,坚决贯彻“一见面三告知”工作机制,即:在受理实名举报信访问题到案件办结前的整个过程中,依次做好受理告知、核实告知、办结告知,办结后至少与实名举报人面对面沟通一次(因实名举报人原因不能见面的除外),进行回复回访,切实强化工作效果,有效疏导信访群众希望得到答复和解决问题的迫切心理,切实减少越级重复访数量,全力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处访工作。
据统计,自7月采取“一见面三告知”模式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接访165件次,息访97件,有效化解了重复越级访等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问题,群众信访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作者:宁远县纪委 刘丽萍 蒋波)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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