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党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情况反馈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6月8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情况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明确各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按照任务分解表整改落实。9月底,我局再次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党的领导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一)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一是修订完善了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管理制度。2017年5月14日,市局第九次党组会研究通过修订的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管理制度,在局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增加了局干部选拔任用“五人”小组酝酿环节,即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副书记、分管人事副局长、纪检组长、政工科科长组成的局干部选拔任用“五人”小组。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不仅注重干部有没有“犯错”,坚决做到不让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这个底线,同时通过考察、党组研究讨论等多种环节和形式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考评,提拔原则性强、主动性强、有担当的干部到重要岗位部门任职。党组表决实行票决制。严格实行干部执行力考核制度,2017年初,我局制定了《永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年终考核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方案》,对每个科室、直属单位岗位责任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二是在县区局的领导上,我局制定了《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工作方案》,就领导班子深入调研进行统筹安排,明确班子成员每月听取县区局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县区局的领导和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分工安排》,在重要工作方面,亲自到各县区局进行指导和督查。防汛期间,局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安排,带领市局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在一周内下到联系的县区局地质灾害点进行现场指导。如市局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三是在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方面,我局在2016年12月初就着手我市社会投资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的调研,2017年1月份草拟了《永州市社会投资耕地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经过局内部3次讨论修改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2017年4月14日形成送审稿。2017年4月18日至7月3日期间,我们先后三次呈文市政府审查修改。7月21日,我局举行了听证会进行听证。9月20日,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进行了研究,原则通过了该文件。四是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党组先后7次研究讨论解决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料移交和业务交接不顺的问题之后,2017年6月29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就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书面汇报,并向市政府建议,参照邵阳等地做法,依法将不动产登记职能全面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9月21日,局党组专题研究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事宜,明确将于近期召开不动产历史数据整合工作会议,对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整合问题进行安排部署,目前,我局正在制定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整合工作实施方案。9月28日,经请示市政府,由分管副市长欧阳元初同志召集房产、国土两家就房产档案移交问题达成一致,确定在10月中旬全面完成房产档案资料整体移交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
(二)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精神。一是制定出台了详细具体的领导班子及科室的年度考核责任分工表。明确了每位局领导的分管部门、分管工作、联系单位和联系市级考核项目(工作),报请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6月26日印发了《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分工安排》。二是实行工作落实情况督查通报制度。我们已组织专人负责对公文承办落实、领导决策部署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科室业务工作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拟对全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党组议事规则不完善,以其他会代替党组会决策的问题比较突出。5月26日,我局成立了综合业务科,专门负责承办业务会审会议的议题收集、审核、筛选;会审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存档、会议纪要的印发,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调度和通报。6月8日,我局制定了《永州市国土资源业务集中会审制度》,明确局党组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局长为业务会审会的第一召集人。至此,局长办公会议取代了业务会审会议。截至目前,共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重要业务5次,印发局长办公会议纪要5期。2017年7月10日至今,局综合业务科已经对前3期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调度。
二、关于党的建设需进一步重视的问题
(一)党的政治生活有所松懈。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安排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向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国土资源局征求意见和建议,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将梳理出的问题进行逐一销号处理,并最终形成汇报材料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局党组书记良铁同志带头上党课;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党组书记的带动下,其他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局党组班子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谈心谈话,三季度,局党组成员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等共计15人次,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局纪检组每季度末对谈心谈话记录进行收集汇报,统计上报到市纪委。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自2017年1月开始,我局各项重要业务必须经局党组负责人审查把关。自6月8日起,我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重要业务。议定的重要业务的办理,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层层审核把关。在印章管理上,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印章管理,严格审查,凡需要盖章发文的文件,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签、局长审批后才能盖章;建立用印台账,对用印文件进行编号存档,将于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收发工作的通知》。
(二)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一是加强党务工作力量。2017年1月3日,局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务工作,明确同意抽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名同志到机关党委工作。二是压实党建责任。我局下发了《2017年永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17年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永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等,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6月19日,我局制定下发了《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2个支部,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局制定了《永州市国土资源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2017年永州市国土资源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主要任务安排表》,明确了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党建工作责任分工。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党建知识,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6月6日,机关党委对各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并印发了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坚持边学边做边改,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开展丰富的主题党建活动。四是拟调整老年支部设置。局机关党委正在制定老年支部调整设置工作方案,拟结合老年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派年轻科级干部担任支部书记,并在支部设置2-3个党小组,负责开展支部日常工作。五是加强对县区局党建工作指导。市局搭建了机关党建工作微信平台,通过该交流平台,市局可以及时对14个县区局的党建工作进行“零距离”指导,传达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党内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目前,市局已通过交流平台传达会议、文件精神共100余次,随时对县区党建工作问题进行解答,加强了对县区党建工作的指导。
(三)选人用人存在问题。一是拟定市局混编混岗整改方案。我局对市局现存的混编混岗人员进行了摸排,对相应岗位的人员提出了初步安排方案。目前,在国土系统工作任务繁重,局机关行政编制有限,工作人员严重偏少的情况下,只能对已存在的混编混岗情况进行逐步消化,严格制止新增混编混岗的苗头和倾向,确保不再新增混编混岗的情况。 9月份,我局对2014年1月以来提拔和调整重用的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一次公务员身份清查活动。督促各县区局积极与县区政府沟通协调,对符合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干部进行公务员登记,逐步消化;积极与县区党委沟通衔接,争取国土部门干部与其他县直部门干部双向流动,现已取得良好效果,仅2017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共交流任职16人。四是对全局临聘人员进行了梳理,对在关键、重点部门的临聘人员已调离岗位,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做好准备。五是加强了基层国土所的力量。梅湾所已经加强工作力量。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需进一步深入的问题
(一)两个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结合市纪委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反馈意见,7月30日的局党组会议纪要明确,局党组、党组成员每次安排部署业务工作时,都要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并且详细记录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如在全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以及安全生产督查等工作中,同时强调了廉洁纪律和工作要求。二是纪检体制改革后,驻局纪检组不再分管业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局党组成员按规定每季度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轻微违纪问题,运用谈话提醒、约谈等监督执纪方式进行处理。谈话情况按要求做好记录,由局纪检组每季度末收集汇总,并上报市纪委,三季度,局党组成员共开展例行廉政谈话、约谈等共计15人次。四是拓展问题线索渠道。2017年4月份,市局纪检组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外网、专项整治宣传专栏等多途径公布了问题线索举报邮箱、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广泛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收集社会各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并予以调查核实处理。严肃处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违纪违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等方面不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调整。五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局干部职工以及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长、纪检组长共268人参加会议。会上明确各级各单位严格按照我局《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截止9月26日,全局共360名干部职工填报了本人、配偶、子女及配偶个人情况报告表,并签订了个人承诺书。六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党支部活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理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问责条例》等党的理论和党内文件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纪检干部参加8月初在清华大学举办的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学习培训;组织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主办的爱莲战队纪检知识抢答赛。
(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四风”问题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深入基层调研指导。6月26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分工安排>的通知》,明确每名党组成员对口联系2-3个县区局,负责指导联系县区局的各项业务工作。6月份,每名党组成员深入到地质灾害演练现场,负责对联系县区的地质灾害演练进行现场指导,防汛抗灾期间,每名党组成员深入地质灾害点,第一时间掌握地质变化情况,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6月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房屋登记职能未依法整合和房屋登记资料未依法移交两大问题专门向市委、市政府作了《关于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汇报》,提出了工作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并针对不动产登记效率低和服务质量差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第一,简化审批程序。不动产登记实行业务受理小组长负责制,将部分业务由四级审批流程简化为二级审批或三级审批,将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1-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测绘及图形入库前期工作时间及公告、公示时间),同时,开辟绿色通道,专门预约受理大批量业务。第二,实行叫号管理和延时服务。自2017年5月2日起,政务中心窗口排队叫号实行身份证实名取号,一申请登记事项只能取一个号。开展延时服务,到了下班时间还有已取号排队等候的用户,必须受理完才下班。散户个体登记申请受理优先,四个受理组(8个受理窗口)每天每个组至少要保证受理10个以上的散户登记申请,控制大宗业务过多占用受理窗口资源,减少散户排队等候时间。第三,实行业务回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专门安排专人负责按月对受理和办理的登记业务及受理前的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进行电话回访。对回访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对群众举报及已办理业务电话回访反映出来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核查和问责。9月29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两名工作人员违反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制度、扰乱工作秩序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第四,完善规章制度。印制了《不动产登记实务手册》和《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试行)》,出台了《关于明确不动产登记审批权限及岗位职责的规定》《服务宗旨》《工作人员守则》《工作人员仪表形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第五,配齐配强班子。2017年6月30日,市局组织开展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班子成员竞争上岗。8月28日内部科室负责人进行了竞争上岗。三是坚持工作落实情况调度通报制度。4月20日,局办公室对2016年1-10月份未落实的事项办理情况、2016年11-12月份各级单位来文办理情况进行了调度,并印发了《工作情况通报》。
(三)工作纪律有待加强,存在慵懒散现象。一是统一清理游戏软件。2017年4月21日,局党组对办公纪律进行研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工作电脑进行自查,自行删除与工作无关的炒股、游戏等软件,由监察室牵头对干部职工电脑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置。4月24日,局信息中心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电脑安装的游戏软件统一删除清理,但是由于部分工作人员仍然安装游戏软件,我局拟采购桌面安全管理、终端审计设备和上网行为管理等软件进行监控,目前,采购事项正在报市政府审批。二是坚持考勤督查通报制度。局纪检组始终坚持对重要会议、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察通报,4月6日,在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动员大会上,局纪检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暗访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的9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点名通报。7月2日,局监察室对防汛抗灾期间工作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9月29日,驻局纪检组对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市纪委《关于严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十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和工作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印发了作风纪律督查情况通报。三是列入个人和单位年终绩效考核。考勤督查通报情况作为个人和单位评先评优依据,凡是被督察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个人和单位分别予以扣分处理。四是压实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我局工作纪律实行单位负责人制,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进行管理,若本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局纪检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廉洁风险研究和防控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理开发。为解决我市社会投资补充耕地开发项目标准不一、质量不高等问题,经过对社会投资补充耕地开发项目进行调研后,我局代拟了《永州市社会投资补充耕地开发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历经征求意见、修改、送审、听证等程序后,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研究通过,进入发文程序。市局已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点排查,9月1日,我局印发了《开展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永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市场。严格按照《划拨土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政策供应土地。认真执行“净地”标准,凡未达到“净地”条件的,一律不得上市交易。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前,组织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对市规划区内拟供应土地实地踏勘,对“净地”和征收情况进行核实,未达到“净地”条件的,暂停挂牌出让。土地挂牌出让后,我局将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市局门户网站和永州红网上发布,每周汇总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划拨供地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在网上公示。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巡查,对土地利用、开发、经营等情况进行核实,目前已进行现场核实9次。三是实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业务工作制度。会议参会人员由巡察前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扩大为局党组成员、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的负责人以及应邀参加的其他相关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议定事项印发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目前已经印发5期。四是项目安排方面,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在项目安排上,我们主要采取如下措施:(1)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和建设规模每年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下达市里后,局党组根据各县区的耕地总量和以前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情况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意见,会同市财政局审定后,联合发文将项目资金和建设规模下达各县区。各县区再根据项目实施要求自行安排。(2)土地复垦项目。此类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立项,每年将任务直接下达相关县区,一般为一个市州1—2个项目。(3)土地开发项目。此类项目根据市县区耕地占补平衡需求自行安排,从2016年6月起,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加强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23号”要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土地开发项目也是如此。市局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严格审查项目招投标情况,发现没有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一概不予验收。五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我局坚持边查边改,一旦发现廉洁风险,及时组织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堵塞廉洁风险漏洞。今年,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永州市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规定》,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
(五)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我局财务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科学合理预算,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保证相关基建项目质量的同时,做到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并及时对预算进行公开。每个项目预算,由承办部门制定初步预算方案,经承办部门、财务科、监察室共同商讨确定合理预算后,再按程序报批。二是进一步规范经费拨付的程序。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办事,依法依规核拨使用经费。今年市委组织的“喜迎十九大 创建品质活力新永州”歌唱比赛的经费开支,全部在局机关经费中支出。三是加强经费支出监管。严格按照活动经费预算支出,对超预算、超标准的,先报经财务科、监察室审查把关后,再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需增加费用的,按追加预算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报账处理。纪检组全程参与活动经费预算、核拨全过程,确保经费支出合理性。四是实行财务内部审查制度。我局每隔一年,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监察室、财务科等部门工作人员,对下属单位、工会等有独立开支权的部门进行内部财务审查,不断规范财务管理。五是配合开展好财务审计工作。目前,我局全力做好10月12日审计局对我局2007年3月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支出进行全面审计的准备工作。
(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为切实开展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扭转“效果不明显”的局面,4月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决定4月份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整个行动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线索排查、整改落实的步骤有序推进。一是领导重视,迅速铺开。市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百日会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督导组1个和巡察工作组2个,组长分别由局处级领导担任,从县区局和市局科室抽调16名同志脱产专抓。市局每名局领导联系县区局和直属单位,对“百日会战”进行全程督导,并对联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负责。4月6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百日会战”动员大会。4月15日,14个县区局全部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了工作班子,制订了工作方案,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信箱,制作并悬挂了232块宣传专栏等。市局统一安排部署,按周向县区局、直属单位下达重点工作计划,统一工作内容,通过腾讯网络平台,快速向各单位下发“百日会战”宣传公示栏、线索排查台账和自查自纠等工作模板、流程,迅速推进。市局坚持每周五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并印发《工作情况通报—“百日会战”行动专报》,共印发专报5期。二是严格自查,深入排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以个人自查、电话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申报表(承诺书),主动申报在办理执法监察、土地权属调查等事务中收受群众土特产、接受群众或业务往来单位的吃请、以其他名义收取燃油费或者让服务对象安排车辆接送等问题线索共474条,其中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89条,县区局(分局)385条。5月份,市局巡察组对市国土资源局5个直属单位2014-2016年的127宗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电话回访,发现了业务办理不规范、办证服务时间较长等问题。根据各单位问题线索排查和信访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6个县区局(分局)等所辖的基层国土资源站所业务办理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了违规收取农民建房费用、违规接受吃请、巧立名目收取“燃油费”“差旅费”“测绘费”、不作为慢作为等方面的问题29个,并书面交办县区局纪检组调查核实。三是直面问题,整改落实。自5月起,市局每周对各县区局、直属单位问题线索排查情况进行调度,按照线索排查统计表、问题线索整改台账分别统计,督促各单位逐个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逐一整改到位。对接受吃请、收受土特产、礼品等问题调查核实后,折合成现金逐一退还服务对象;对巧立名目、以其他名义收受费用等问题,责成各单位进行调查核实,重大问题予以立案处理。目前,市局共下发问题交办函9个,已处理到位8个,另外1个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整改中;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处理问题474个,转立案查处1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虽然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已经结束,取得了预期效果,但是“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仍然持续开展,力度不减。8-9月份,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发现问题线索6条,处理问题5个,转立案查处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6-8368387;电子邮箱:zsgtjjjz@sina.com.
中共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7年9月3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