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祁阳县召开2017年度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述职评议会。会上,22名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以及县委“两新”工委书记、县直属机关党工委书记、县离退休党工委书记、县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县卫计委党工委书记,分别就自身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述职。述职评议会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述职一个点评一个。
周新辉指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述职评议,坚持了“严”字当头、“实”字为要,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实效、提出了举措、达到了效果。各述职人员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就如何进一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周新辉强调,要担好维护党纪之责,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严格履行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要担好组织领导之责,知责明责,严格督责,严肃问责,做到党委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确保党委工作职责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担好以上率下之责,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要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提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的要求,带头树好廉洁自律的“风向标”,带头“学廉”“守廉”“述廉”。要担好正风肃纪之责,强化监督促廉洁,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定不移惩贪腐。要担好撑腰壮胆之责,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纪委履职,优化工作环境,加强软硬件建设,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会议还对述职对象在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两方面总体表现情况进行了测评。(伍孝雄 )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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