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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发布时间:2018-03-02 09:03: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2017年,市财政局 “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39.1万元,下降28.2%,持续保持只减不增的良好态势。
  一是念好“严字诀”。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永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永办发〔2014〕15号 ),实行“公函接待”和“分类接待”,严格遵守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坚决杜绝违规提供香烟酒水、违规饮酒、公款私宴等现象,公务接待费减少6.6万元,下降9.2%。
  二是改好“公务车”。扎实推进公车改革,局机关公务用车从13台压缩到3台。车改后,进一步修订了用车管理制度,实行用车审批、维修申报、定点加油等制度,加强车辆调度和管理,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现象,车辆运行费用减少32.5万元,下降48.9%。
  三是建好“廉政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执行“三公经费”季报制度,带头在部门预决算公开中细化“三公经费”科目,带头践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承诺,把“三公经费”管理作为局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层层签订责任状,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