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春雷行动”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江永县探索推行“1+X”专项督查模式,为作风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作风建设“1+X”专项督查,是指由县纪委监察委牵头、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权责清晰、职能明确的督查方式。“1”指县纪委监察委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督查,负责对“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处置、督办和执纪审查;“X”是指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工作开展:
第一,纪委监察委牵头主抓,统筹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为组长的作风建设“1+X”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等12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作风办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监察委对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调度,重点抓好统筹组织、督促指导、追责问责三个环节,规范议事机制、线索管理、监督检查和督导交流。
第二,明确定位精准履责,全面深入督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功能,紧盯节假日、晚上和宾馆、饭店、KTV等作风问题易发频发的时间及地点关卡,列出责任清单,将作风建设领域各项工作任务与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一一对应连线,确保督查工作全面化、精准化、专业化。例如,由“两办”督查室负责围绕执行力的提升严查庸懒散拖等工作作风和会风会纪方面问题;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聚焦违规公务接待、滥发津补贴等方面问题线索;县人社局专注摸排 “吃空饷”行为;县公安局主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吸毒涉毒等。
第三,多方联动整体推进,持续高效发力。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对搜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制作问题线索清单并报县纪委监察委,县纪委监察委根据问题性质分别采取自办、联办或转办方式处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问题线索移送部门。同时,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协调合作,对督查时发现的其他职能部门负责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处理,交叉合作、互通有无。
第四,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注重结果运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制定检查方案并开展经常性督查,县纪委监察委围绕“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各职能部门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职、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特别是应该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存在跑风漏气、包庇纵容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法纪规章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江永县纪委 唐豪)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