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分管招投标工作的县领导,今天召集大家进行集中诫勉,是希望通过诫勉提醒,给大家拉拉袖子、扯扯耳朵,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日前,新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名扬对8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集中诫勉。这是新田县落实《进一步规范约谈、诫勉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生动实践。
《实施意见》明确,县管干部受到约谈、诫勉问责的,根据存在的问题不同,分别由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组长(指挥长)或常务副组长(常务副指挥长)、分管该项工作的县级领导作为主谈人。必要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谈。这有助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开出“良方”,切实管住“好同志”沦为“阶下囚”的中间地带。
“这次诫勉,是我到新田任职近2年来最规范、最严谨的一次。”王名扬表示。要真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仅需要纪委发力,还需要党委、政府履职履责,严把第一道关口,从而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祸害”。
“以前一般都是纪委找谈话,现在也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谈,频次也逐渐增多。”对于新田县进一步规范约谈、诫勉问责工作,不少党员干部感触颇深。
今年以来,新田县进一步明晰约谈、诫勉各方职责,严肃问责程序,统一规范问责流程,“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渐成常态,1至3月,全县共给予问责35人次,其中约谈1人次,诫勉17人次,通过“领导约谈”开良方,有效防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新田县纪委 李美玉)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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