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时任村支书时,收取9户村民18000元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款,因申请用户数未达到要求,县能源局未在该村实施项目,直至2017年11月仍拖欠未退还部分村民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款13000元。”近日,江永县潇浦镇四方井社区党委委员蒋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是江永县扎实推进农村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江永县聚焦农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农村干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陈规陋习方面问题,“索拿卡要”、优亲厚友问题。为进一步压实责任,专项整治明确各乡镇、各单位党委(组)书记为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和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制度。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一定后果的,严格给予组织处理。对以权谋私、违规违纪的,坚决立案查处。对专项整治中问题较多的乡镇、村,县纪委采取重点督办、提级督办、直查直办,从严追究“两个责任”。并对发现问题和查处案件为“0”的乡镇,按程序约谈问责。同时,把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对查处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关注,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截止目前,全县农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线索42个,问责处理3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4人,涉及金额34.73万元,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人。(江永县纪委 田海忠)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