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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三优先”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02 08:18:0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近日,东安县芦洪市镇雄塘村党支部书记王先华贪污、侵害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的问题被市纪委通报,王先华在2017年担任山塘村村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贪污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王先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东安县“出重拳”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东安县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秉承“三优先”制度,既查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又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优先研判处置。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第一时间研究处理,第一时间提出研判意见,第一时间转给相关机构或部门办理,严格落实监督执纪月专题分析会议制度,确保办理时效。优先调配力量。充分统筹调配委机关、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乡镇场纪委的力量进行办理,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直查直办,确保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线索处置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不拖延、不积压、快处置,提高办理质量。优先审理办结。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案件,区别于其他一般案件,优先时序安排审理,并进行从重从严量纪,确保让违规违纪人员的违纪成本更高,查处震慑效应更大,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更好。今年1-6月,该县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1+4”等专项治理工作,共发现农村基层干部作风问题线索58条,查处问题49个,党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64人,涉及违纪金额24.1万元。

  (蒋东新)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