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县民政局周某于2017年8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但却没有按规定办理降工资手续,希望县民政局切实整改……”为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近日,东安县纪委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全县2016年以来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
据悉,此次督查主要采取“八查八看”的工作方法,即:一查送达回执,看是否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受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二查相关会议记录,看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是否将处分决定在适当范围内宣布;三查相关任职文件,看是否及时降低了职务层次;四查受处分人的工资调整审批单及所在单位的工资发放表等材料,看是否及时降低了工资、津(补)贴等,查受处分人的工资调整(晋升)审批表,看处分期间是否按照规定晋升工资;五查受处分人的年度考核表,看是否有不按规定确定考核档次的情况;六查行政处分解除,查解除处分决定书等材料,看是否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七查恢复党员权利相关材料,看是否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八查受处分人的人事档案,看是否将处分决定等材料及时入档。
通过对全县34个单位的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即:个别办案单位对公职人员处分后,没有按要求对被处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合格)的评为称职(合格);个别单位对公职人员受到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没有到人社局办理降工资手续;个别公职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办理了调工资手续。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共下发整改函18份,对执行、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完善,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落实到位,有效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王程博 张社华 编辑:雅楠)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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