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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道县县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2-17 11:03:4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市委第十六巡察组对道县开展了专项巡察。2018年7月16日,市委第十六巡察组向道县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道县县委对巡察反馈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动真碰硬的决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一)高度统一思想。坚持把市委第十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政治体检,及时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统一思想,学习传达市委第十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反馈的每个问题逐一按照“管线分工”原则,明确牵头县级领导,坚持从县委常委会组成领导做起,带头推动整改工作开展。深化“不抓整改是失职,抓不好整改是渎职”的政治意识,把落实市委第十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同落实中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把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上来,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道县县委及时成立以县委书记刘勇会为组长,县长李天明和县委专职副书记蒋燕飞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高规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县巡察整改工作。下设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林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分组负责”的原则,设立了综合组 、资料组、督查组、案审组等四个整改工作组,分别由县委常委牵头,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及措施,按照“一个具体问题、一名领导牵头、一个牵头单位、一个台账、一抓到底”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压实整改责任。按照整改要求,倒排时间,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牵头县级领导为具体问题整改的直接责任人,牵头整改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负责人,要求由县级领导牵头召集相关整改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将问题进一步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肩上有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四)加强督查督办。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期限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县委的重要工作安排,采取集中督查与分段调度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整改落实,对照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每半个月调度一次进度,一个月进行一次集中小结,最后半个月集中进行全面“地毯式”督查。县委书记刘勇会亲自安排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先后组织召开4次常委会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并经常性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确保了全县整个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根据县委安排,2018年7月31日,县委办主任林志刚组织召开整改调度会,听取整改落实开展情况,督导工作推进,要求牵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整改任务和要求。8月15日、8月30日,县委整改办分别对牵头单位和相关整改责任单位的整改进度进行了督查;8月31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再次调度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要求加强统筹调度和督查督办,根据台账管理“销号”情况,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对相对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对敷衍塞责、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批评,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9月13日,整改办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了督查督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道县县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定向施策,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整改落实落细。市委第十六巡察组巡察反馈道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扶贫领域、涉农资金和群众身边的腐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轮巡察整改落实等六个方面96个具体问题,截止9月26日,已整改到位的94个,基本整改到位1个,正在整改的1个,整改完成率98.95%,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给予诫勉谈话13人,约谈19人,提醒谈话18人。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1.关于“资金整合落实差,扶贫资金‘趴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1)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部署不够坚决,统筹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部分扶贫资金滞留问题。①道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形成了“关于整合部门涉农资金用于全县扶贫工作的会议纪要”,要求各部门调配50%以上的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全县53个贫困村的扶贫项目建设,并制定了“道县精准扶贫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度道县的涉农项目资金,截止到8月份,已整合使用到位。②道县专门召开了部门协调会,滞留资金主要是2017年度贫困村的光伏发电项目未完工,截止8月底已基本拨付到位。

  (2)道县林业局公益林、退耕还林、造林补贴等涉农资金未及时发放问题。道县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安排整改落实工作,在全面完成核准农户信息、调处公益林山林权属调纠工作后,公益林、退耕还林、造林补贴等涉农资金于2018年10月底前发放到位。

  (3)寿雁镇贫困村空树岩村退耕还林、公益林补贴款滞留在村集体账户问题。道县林业局党组安排分管领导和分管公益林的负责人已与寿雁政府衔接,督促空树岩村干部尽快拿出分配方案,将该笔补贴款及时发放到户。2018年9月8日空树岩村召开村支两委干部、共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一致同意3291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70%,属个人承包责任山的,按各农户实际面积核发到户,属集体所有面积的,按全村现有人口295人平均分配;余下30%,用于森林防火、公益林管护等费用支出,现已全部按方案整改到位。

  2.关于“贫困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道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贫困户清查清理工作,建好“四类人员”台账,并逐户调查取证,查实的“四类人员”,系统开放就予以清退,确保了全县贫困户中无“四类人员”。

  3.关于“脱贫工作不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道县扶贫办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细则》,完善了项目报账流程、规范了项目报账资料、加强了项目监督检查。2018年9月,县纪委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予以立案审查。责成县扶贫办要严格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做到举一反三,加强建章立制和督查检查,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杜绝类似情况的出现。

  (2)梅花镇宜阳村贫困户何某、吴某户改造后的新房屋已于2017年12月之前竣工,危房补助资金已发放到位。

  (二)扶贫领域方面的问题

  1.关于“帮扶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道县寿雁镇党委对空树岩村如何脱贫谋划不足问题。2018年3月27日,道县人民政府印发《道县空树岩村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道政办发〔2018〕3号文件),寿雁镇多次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宣传相关的政策,动员群众实施生态搬迁。2018年7月寿雁镇和市驻村工作队同道县电力局沟通好,重新将该村通电工程列入2018年的项目,通讯工程也已经立项。根椐该村的实际情况,已重新制定完善脱贫工作计划,确保按期整村脱贫。

  (2)驻村帮扶工作不扎实,部分驻村工作队未到岗到位问题。2018年4月25日至5月8日,县作风办牵头组织纪委、县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配合巡察组开展驻村工作队到岗到位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驻新团结村工作队、驻滴水营村工作队、驻立福洞村工作队、驻高坡洞工作队、驻瓜地村工作队、驻华岩村工作队、驻马垒村工作队未到岗的11名队员由县作风办5月16日下发全县通报,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结队帮扶方式方法简单,缺乏长远帮扶措施问题。根据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全面落实帮扶措施,坚持“输血、造血、活血”并重,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一方面,在城区建立农村淘宝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农村淘宝、邮乐购、轻松网购、每天惠、农友等电商企业设立农村服务站点200多个,累计完成订单20万余单,网上交易超过2500余万元,推动贫困村优质农副产品“上行”,实现产业增产增收。另一方面,促进农副产品“上行”。在城区商业步行街设立电商一条街、电子商务创业街,入驻企业56家,翠椒农业有限公司等11家电商企业对接贫困户2335户,为本地农产品销售提供快速通道。

  (4)“三走遍三签字”开展不扎实问题。道县扶贫办进一步强化了责任,建立走访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三走访三签字”活动方案,认真扎实开展“三走遍三签字”活动,按时按量走访所有的贫困户。同时加强对全县各驻村工作队队长、工作队员、村支部书记的扶贫业务知识培训,明确要求按时走访完本村所有的贫困户,并由驻村办对走访情况进行抽查,按责任目标考核进行奖罚兑现。

  2.关于“资金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道县月岩林场拆分成项目,直接发包施工问题。①县发改委党组研究,对月岩林场按项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八给予行政处罚,并责成月岩林场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道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道政发[2018]6号)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并对分管项目的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②月岩林场党委研究决定,对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严格按照《道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道政发〔2018〕6号)的相关规定,对未采取招标的机关食堂及其附属工程、房屋维修工程向发改委备案。

  (2)祥霖铺镇拆分项目分别实施问题。2018年9月11日,经道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祥霖铺镇白露塘等10个村未公开招标(交易)或拆分项目规避交易,按项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给予行政处罚;对上渡村等7个村未履行核准手续的项目,责令其依法补办核准手续。同时,责令祥霖铺党委对17个项目村的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3.关于“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徂復村贫困户未落实危房改造政策问题。2018年4月中旬,道县住建局组织开展全县四类重点存量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摸底鉴定工作时,经徂復村和工作队摸底、镇党委政府初审上报等程序,已将未脱贫贫困户蒋样茂、蒋人桂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同时经县住建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7月份,村委会与蒋祥茂、蒋人桂分别签定了代建协议并组织动工建设。8月初,蒋祥茂和蒋人桂的住房已建成,8月底将正式入住。

  (2)关于马垒村五保户未落实危房改造政策问题。村支两委和扶贫工作队人员曾多次到李世户、李世佑两兄弟共同居住的家中了解情况并做思想工作,但李世户、李世佑两兄弟不愿意进行危房改造,同意入住村五保之家。对此,村里特意对五保之家进行修缮,为他俩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现李世户、李世佑两兄弟已于6月20日搬入了村五保之家居住。

  4.关于“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1)梅花镇社湾村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2018年4月10日,梅花镇党委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社湾村存在利用虚假发票报账和利用多报重报的方式报账设置小金库的问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8年9月4日,梅花镇党委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吴某社湾村总支书、委员职务。

  (2)柑子园镇五福村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管理问题。五福村朱家自然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出专人管理自然村的资金,专人监管监督,目前资金使用经需经朱家自然村村民组织代表核算,并在村月例会上进行通报,然后在自然村公示;朱家自然村所有集体经济收入使用,都在五福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监管下进行。

  5.关于“村务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1)部分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等问题。道县民政局对全县村务公开栏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凡设置隐蔽,不方便群众观看的村务公开栏一律撤除新建,截止2018年9月10日,全县共新建村务公开栏127块。道县民政局与县纪委、县移民局、白马渡镇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大阳村2006年以来的移民后扶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实统计,并将每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公示。

  (2)寿雁镇大洞村村部分工程项目不进行简易招投标和“四议两公开”程序问题。道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奖补合同要求,已要求相关业主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对其项目进行监管。严格落实《道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道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公路项目的监管,同时依规进行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寿雁镇村务监督不力、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不到位、公章保管使用不规范。寿雁镇党委、政府对下莲塘村原任支部书记、现任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其他村干部通报批评,镇村财乡管人员通报批评。②2018年度,道县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月例会制度,取代了原有的村理财小组。现全镇42个村、2个居委会每月25日召开月例会,讨论当月财务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并进行公示,实行月审月清月结,让村支两委在监督下运行,群众反映良好。

  (4)祥霖铺镇3个贫困村记账不规范问题。祥霖铺镇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要求相关村按财务要求设置记账簿,村秘书必须每日每月登记收入支出账,并到镇财政所核对数据。从2018年5月起,各村每月必须召开村权监督月例会,要求每张开支票据都要在会上通过审核,再张榜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后在下个月村权监督月例会上再进行会签,履行报账手续。

  (三)涉农资金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关于“违反涉农资金使用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1)县农业委向农户收取费用问题。①县农业委已将违规收取农户的农资差价款按规定全部如实退还给种植户;②相关责任人已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讨,9月10日县纪委对相关负责人立案审查;③责令县农业委认真落实中央“三农”惠农政策,在今后工作中做到以农民利益为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县农业委2017年,挤占粮食生产项目资金问题。已由县农业委党组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今后类似事情发生,挤占资金已调整到位。

  2.关于“滥发津贴补贴问题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畜牧水产局、县农业委、寿雁镇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了自查自纠,整改清退,现已全部退缴纠正到位。县畜牧水产局党组对渔政股负责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讨。今后,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

  3.关于“公款违规支付项目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1)道县林业局2次用公款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人寿保险费问题。2015年6月用公款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人寿保险费,林业局已于2015年7月从干部职工的个人工资中代扣;2016年5月用公款违规列支由个人支付的人寿保险费,已由经办人向干部职工收齐,于2018年4月27日上交至林业局财务室,并对分管财务的领导给予了提醒谈话,对经办人给予了诫勉谈话。

  (2)对道县农业委2次用公款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人寿保险费问题。道县农业委党委研究决定,用公款违规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人寿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已于2018年4月30日前全部补缴,并缴入了县财政,并对分管财务的领导和当事人给予提醒谈话。

  (3)县农业委违规支付道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三实”工作经费问题。道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从道县农业委领取“三实”工作经费,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纪委对时任所长提醒谈话一次。

  (4)白芒铺镇违规支付镇派出所巡逻防控金问题。道县公安局白芒铺派出所违规收取白芒铺镇政府巡逻防控金的问题,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纪委对所长提醒谈话一次。

  (5)祥霖铺镇政府支付该镇派出所工作经费问题。道县公安局祥霖铺派出所从祥霖铺镇财政所领取工作经费用于发放民警、辅警夜间巡逻补助,其行为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纪委对所长提醒谈话一次;由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对副所长进行提醒谈话一次,同时对上述违规收取,没有原始开支票据的工作经费予以收缴县财政,2018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6)祥霖铺镇支付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工作经费问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向祥霖铺镇财政所领取工作经费,用于账外开支且没有原始开支票据,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对二中队中队长提醒谈话一次,同时对违规套取的经费予以收缴县财政,2018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4.关于“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县农业委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问题。农业委派驻纪检组已对直接支付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

  (2)道县白芒铺镇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问题。白芒铺镇党委对镇财政所长及相关干部职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今后工作。县财政局加紧改进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提高直接支付比例,督促乡镇大额支付直接付给商品及劳务供应商,加强资金监管。

  (3)道县月岩林场在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规定问题。①县财政局于2018年4月28日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撤销清塘营业所、城市信用社、清塘信用社3个历史遗留账户,撤消了工行账户和建行账户2个,将2017年以后的资金转入财政结算专户。②经月岩林场党委会研究决定,把清塘营业所、城市信用社、清塘信用社这三个历史遗留账户的余额作财务费用进行了销户处理。月岩林场于2018年5月8日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账户两个账户进行了撤销,把相应的资金全部转入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③按照县财政局下达的行政处理决定要求,把2017年元月至2018年4月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5.关于“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情况较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县农开办不经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违规支付祥霖铺镇郎常片高标项目修复工程款问题。①组织县农开办领导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②由县财政局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予以严正警告;③严格要求县农开办在今后相关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履行手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2)县农业委不经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分批购买党建活动服装、农具、办公用品费问题。①组织农业委领导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②由县财政局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予以严正警告;③严格要求县农业委在今后相关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履行手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3)县林业局不经政府采购审批程序采购苗木问题。县财政局2018年9月前已对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理,并制定完善苗木采购办法,今后严格按计划、依程序进行审批采购苗木,并作出书面承诺和保证,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4)祥霖铺镇未按程序采购问题。①县财政局对祥霖铺镇违反政府采购程序作出了行政处理;②按县招投标管理办法向发改委备案;③祥霖铺镇党委、政府召开党政领导与相关工作人员会议,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并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

  (5)寿雁镇政府未按程序采购问题。2018年7月,县政府采购中心召开了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业务培训会,并下发了有关政府采购的规章制度。寿雁镇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学习,召开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关于镇政府采购的问题,并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

  6.关于“村干部贪占扶贫涉农资金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1)白芒铺镇湾田村套取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进行私分问题。2018年7月18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党纪立案审查,涉嫌诈骗罪移送公安刑事立案,目前检察院已依法起诉。

  (2)梅花镇盘家村支书套取2016年粮食直补款问题。梅花镇纪委已责令该村支书将未发放到户的外出户补贴资金发放到位,梅花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全镇通报批评。

  (3)寿雁镇套取村级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5月3日,寿雁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并给以相应纪律处分,套取并私分的资金退还朱子夫村用作村集体事业建设,套取的粮食补贴由寿雁镇纪委收缴至寿雁镇财政。

  (4)万家庄街道虚报开支等问题。2018年3月27日,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朱某塘下村党支部书记职务;7月25日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其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立案审查。

  7.关于“农村项目建设自筹资金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1)白芒铺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筹资金虚化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解决办法,并对涉及21个村的村两委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给予严肃批评。同时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程序,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问题。(2)祥霖铺镇党委、政府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项目申报事宜,决定从2018年起,凡申报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按人口按标准进行筹资,否则不予批报。(3)寿雁镇党委、政府对涉及“一事一议”自筹资金违规操作村主要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在今后实施“一事一议”项目中,严格按自筹资金使用办法进行。

  (四)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没有注重甄别涉案人员的政治面貌和身份问题。县扫黑除恶办在战果统计表中,对被打击处理的人员全部认真地开展了政治面貌、身份核实等工作,并作了标注说明。现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严格要求对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处理人员都作以下四个方面的身份甄别,即甄别被打击处理人员是否为中共党员或其他民主党派人士或群众,是否为职工、干部、教师、公务员等公职人员,是否为村、支两委基层干部,是否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2)对宣传引导,发动群众还不够深入问题。道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坚持思想上高站位,把扫黑除恶当作净化全县社会治安环境,提升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斗争”来抓。①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②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2018年5月以来,县委、县政府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2次,召开部门联席联勤会议4次,制作安装(悬挂)宣传牌(条幅)1222块(条),追加印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和发动群众举报的通告》5万份,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全县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明显提高。③充分宣传展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成果,打消群众怕打击报复的顾虑。④建章建制强化保密工作,出台了情报线索收集、移送管理等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泄密事件,充分保障了举报人不被泄密。通过努力,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得到明显增强,截止2018年8月底,全县共收到群众涉黑涉恶举报线索48件,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取得了阶段性战果,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6个,拘留犯罪嫌疑人96人,其中治安拘留46人,刑事拘留50人。

  (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1)道县2018年以来,少数村主干因各种原因辞职免职问题。县委组织部于6月29日、8月10日分别下发《关于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排查和调整充实工作实施方案》、《道县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未配齐村(社区)班子主干成员的乡镇(街道)情况通报》,明确8月底未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相关责任人由组织对其诫勉谈话。截止2018年9月,我县23个村(社区)班子成员通过补选、下派等相关工作现已全部补齐配强。

  (2)村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加强村干部党性教育和组织观念教育,道县于6月份、9月份对全县369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分两期集中在县委党校开展了集中轮训改造,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3)寿雁镇少数村村级组织不健全问题。寿雁镇党委于2018年7月11日组织召开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制定了补选工作方案,明确了补选时间和要求,参照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认真组织补选工作。

  (4)白芒铺镇发展党员不力问题。①白芒铺镇认真分析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了管党治党责任,并出台了《关于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道白发[2018]68号)文件;②白芒铺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脱产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大会,组织镇村干部集中认真学习了《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对邓家等6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③通过对邓家等6个村的摸底,共有入党申请人30名,经过培养考察,共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8名。

  2.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县农业委机关党员对十九大精神学习不够问题。县农业委于4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存在的问题,于5月31日、6月1日、6月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新党章、十九大报告,并邀请了县委党校高级讲师曾胜辉讲课。同时,2018年5月2日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对农业委党组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2)白芒铺镇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2018年8月8日,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对4名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2018年8月10日,白芒铺镇党委集中约谈了4名班子成员,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4名班子成员分别向镇党委作了深刻书面检讨,并结合岗位和个人情况重新撰写了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3)对白芒铺镇村党支部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白芒铺镇党委于8月10日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并约谈了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和各村党支部书记。截止8月30日,26个村党支部已重新补学了十九大会议精神,按要求和程序上好了党课。

  (4)对祥霖铺镇白露塘村支部活动开展不规范问题。①祥霖铺镇党委对白露塘村党总支书记和第一支部书记、党建专干进行了约谈,并由镇党建工作站对白露塘村进行了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由镇组织部、镇纪委组成联合督查组,于5月中旬在全镇范围开展党建工作督查行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程序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严肃处理到位。由镇纪委牵头,对各村党建专干、副职干部违规违纪情况进行审查,建立台账,对违规违纪党建专干和副职干部进行专项清理,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5)梅花镇社湾村换届选举结果报告单不真实问题。梅花镇纪委于2018年4月10日对吴某进行立案审查。2018年9月4日,经梅花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吴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社湾村总支部书记、委员职务。

  (6)白芒铺镇马垒村“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问题。2018年8月10日白芒铺镇党委对马垒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镇党建办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制定了《白芒铺镇2018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下发各党支部,确定每月10日为各支部主题党日,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文件执行,推动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化,镇党建办下派党建专干到马垒村党支部指导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7)巡察的6个重点部门所属党组织,各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同程度存在程序不严谨、开展批评不到位、会议质量不高等问题。县农业委、林业局、农开办、祥霖铺镇、白芒铺镇、寿雁镇分别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了政治意识和规矩,其所属党组织规范了组织生活会程序,完善了各种资料,作好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和党员个人手册记录。

  (六)上轮巡察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上坝水库灌区电网改造问题、白芒铺彭家村涉及的2008年高速公路补偿款等2个问题未能按期整改到位问题。①责成仙子脚供电公司筹集资金新建110KV线路和110KV变电站;对供区进行农网升级改造,对农户全部抄表到户,实行“同网同价”用电政策;对仙子脚镇35KV仙跃线全线勘察,全线更换LGJ-150裸铝线及部分杆塔,技改跃进35KV变电站对全站设备更换。同时加快新建桥头35KV变电站一座,增加一台S13-10000KVA主变,新建10KV四个出线间隔;加快对桥头镇10KV线路改造,重新分段、升级改造;加紧解决庄村、毛巾田等村无序用电,并对仙子脚和桥头集镇台区进行改造。②白芒铺镇党委于2018年9月13日对彭家村支书何日喜、村计生专干吴胜英的相关违纪事实予以立案审查。

  (2)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对何某的诫勉谈话搞形式、不严肃,以简单的谈心谈话代替问题。2018年4月12日,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县纪委派驻发改委纪检组、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室严格按程序对交通运输局政工人事股长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诫勉谈话记录表》复印件交县委整改办备查。

  (3)对县教育局处理“克扣学生伙食费”一事,未开展全县排查,没有建立长效机制问题。①按县委要求,教育局组织人员下到各小学校,对学校学生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并形成检查情况汇报材料。对道县二中等学校的食堂管理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②利用暑期(7月26日、27日)对全县各校分管学校食堂的领导、食堂管理员及托管企业负责人就食堂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培训。③组织教育局食堂管理人员深入到全县中小学校食堂进行调研,并到冷水滩、零陵、蓝山等县区学习食堂管理经验,撰写了《道县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管理调研报告》。④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暂办法》(湘教发〔2018〕30号)文件精神,因地制宜,修定出台了《道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从2018年下期开始执行。⑤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堂管理工作会,签订《道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工作责任书》。⑥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整治〔2018〕2号)、《永州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永教整治〔2018〕1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局局务工作会讨论通过,制定了《道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从9月12日开始实施。

  (4)对万家庄天堂福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廖某事件的处理不够彻底,本轮巡察仍有村民多次反映廖某的问题。万家庄街道党工委已廖某对相关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并对其作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决定,道县检察院已对其进行起诉。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道县县委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既要有“当下改”的举措,推动解决具体问题、个性问题,更要有“长久立”的机制,总结共性问题、规律性问题,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着力在抓常抓长、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改进作风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以整改落实的明显成效取信于民。

  (二)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成果运用。县委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注重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的领导,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切实抓好抓实巡察整改的转化提升工作。针对违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改进,加大对问题原因的分析力度,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堵塞制度漏洞。在督查机制上,建立完善巡察反馈、线索移交和巡察整改公开机制,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将整改情况“晒”到阳光下,倒逼整改责任落实。要把巡察成果与组织部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公开曝光,维护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坚持分类推进,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时间上再抓紧、措施上再强化,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着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常抓不懈,不断改进完善,建立完善跟踪问责机制,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不够快、态度不端正,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要切实把整改工作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县“七大战役”和“五城同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全县“扶贫攻坚”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让整改成果真正落地生根,持续释放巡察震慑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46-2490017

  电子邮箱:yzdxxcb@163.com

  中共道县县委

  2018年10月20日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