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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十条铁规”筑牢清明“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9-04-03 11:39:5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阅读更多

  “森林是我家,防火靠大家……不准在山林边烧荒、烧秸秆,不准在山林内和山林边烧坟草、烧纸钱、放鞭炮……”4月2日一早,江永县源口乡各村(社区)“村村响”便闹腾起来了,这是江永县清明佳节倡导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的一个缩影。

  清明节临近,祭祀活动频繁。近日,江永县制定下发了《2019年清明期间祭祀“十不准”通知》,要求在清明祭祀期间,做到“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不准在山边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埂地边杂草;不准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不准烧火驱兽和用明火枪狩猎;不准在林地吸烟、野炊、烤火、打火把照明;不准在林区劈灌烧煤、砍柴烧炭;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小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在林区玩火;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旅游、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确保清明活动安全、文明、健康。

  据了解,该县充分利用宣传车、“村村响”等媒体把清明“十条铁规”在全县112个村(社区)进行反复循环播报,同时通过永明清风微信公众号发布,并给11000余名党员发微信提醒,通过有效措施做到家喻户晓、警钟长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在全县进行节日安全巡回督查,将清明佳节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夯实筑牢一道牢不可破的节日“安全墙”。(江永县纪委监委 周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ian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