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东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扎实做好执纪办案“后半篇文章”,打好案件查办“攻坚战”,着力营造“三不”浓厚氛围,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基层延伸。全县共立、结案138件,对149名受处分人员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接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5000余人次。
以案促管,上下同频。制定下发《关于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方案》,既落实“规定动作”,又融入“东安元素”。为确保工作落地落实、抓常抓长,研究印发《关于明确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责任的通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紧跟步调、同频共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以案促教,上下同步。先后召开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新任科级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典型案例展、协助制作并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迷失的初心》、发放自编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在县乡(镇)两级同步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警示教育展,共展出17场次,8000余人受到警示教育。开展两轮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进乡镇”活动,共举行34场次,累计展出典型案例125个(次),通报典型案例98起,1.5万余人受到教育。
以案促建,上下同向。探索建立“一二三四”工作法。即:“一次剖析”。凡2018年后发生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的,案发单位必须对案件进行剖析。“两个公开”。凡单位有干部职工被处分的,案情必须公开,案发单位“一案一整改”落实情况必须公开。“三个会议”。凡单位干部职工被处分的,必须召开所在党支部会;凡有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所在单位必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四个活动”。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每年组织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不间断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推进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以案促改,上下同力。严格按照“三会两书两公开”要求,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一案一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导工作内容,对落实“一案一整改”工作情况敷衍应付、推卸责任、整改措施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记入责任制考核计分台账。同时,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到相关案发单位对警示教育大会进行指导,参加案发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整改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以案促效,上下同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县委宣传部门,在中央和省市各级新闻媒体上对“一案一整改”工作大力宣传报道。县纪委监委还对接协调在《三湘风纪网》《永州日报》《永州廉政网》《东安新闻网》《东安政府网》、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廉洁东安”专栏,加强对“一案一整改”工作的宣传报道。同时,各级各部门同步跟进加强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件做到电视上有画面、报纸上有文章、网络上有信息。
(蒋东新)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廖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