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小落细,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全县1至4月开展各类约谈2356人次,立案84件,87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足功夫,对一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对在精准扶贫、民生项目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惩不贷。认真开展学习《纪委监委业务工作程序规范(试行)》和《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关键节点入手,着力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大功夫,通过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同时,综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既体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结合具体个案,综合考虑进行处置。开展学习培训《工作规则》《实施细则》等各项党内监督条例,同时加强对宪法、国家监察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制素养。全县1至4月给予轻处分208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8.13%;重处分28人,占11.87%。
监督执纪突出重点。突出监督执纪重点,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又突出重点人,坚决惩处“少数”和“极少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突出抓住“关键少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六大纪律”“八项规定”执行、涉黑涉恶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东安县纪委监委 蒋东新)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廖彬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