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仍领取了绩效考核工资、处分文件未及时放入档案……”日前,江永县纪委监委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存在多个问题。
自今年3月以来,江永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对全县十八大以来580名受处分人员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面从严整治和纠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的问题,确保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必须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江永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围绕受处分人员的送达和宣布、干部任免、年度考核、工资调整、入档归档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江永县纪委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迅速进行整改、纠正,对一些长期执行不到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程序、制度、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江永县纪委监委建立与司法、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络机制,完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制度,规范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归档手续以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等事项的处理情况的工作流程,做到每一个环节签字留痕,有迹可查,严防“打白条”现象发生。
此次检查,共发现问题59个,截止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共纠正8人处分期满后未写出或不愿写出恢复权利申请、8人未在规定范围内宣传处分决定、21人处分文件未及时放入档案等问题,整改21人发放绩效考核奖没有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到位、1人未按要求调整工资,共追回违规发放工资、奖金等共计11.2721万元。(江永县纪委监委 田海忠)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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