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永县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要求,进一步厘清信访举报职责边界、规范办理要求、严格办理时限、完善办理程序,严格把好入口、质量、时限、程序“四个关口”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严把“入口关”,台帐管理跟踪督办。对于业务外信访件,厘清职责边界,根据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分流移送工作,做到不包揽、不越位。按要求分别建立上级纪检监察转办件、本级自收件等类别台账。实行月报动态管理制度,对信访受理、问题类别、信访处置及调查处理等情况,明确专人管理,随时更新,对已办结的“对账销号”,未按期办结的通过电话督办、现场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责成办结。
严把“质量关”,规范办理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对案件审核、办案纪律、办结时限、结案标准、结案报告撰写、案件办理情况反馈、案件装卷进行规范化管理和严格要求。同时,对所有信访件,实行“三审六看”,即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初审,分管领导组织会审,纪委书记终审签字结案,重点看问题是否查清、看证据是否到位、看事实是否清楚、看定性是否准确、看结果是否反馈到位、看群众是否满意,对不“合格”信访案件报结材料坚决予以打回,以确保办理质量。
严把“时限关”,突出重点快查快结。强化信访举报问题督办工作,对受理的信访件都必须第一时间“挂号”登记、第一时间快速领办、第一时间快速查处,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承办案件单位收到转办、交办案件后两个月内必须完成初核,办结期满提出延期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快查快结。规定期限内不办结,视为办访不力,并予以追责。
严把“程序关”,及时反馈澄清正名。对于实名举报初信初访,一律按照信访调查前与信访人接谈、了解信访反映的真实情况、信访了结前与信访人反馈、通报调查处理情况的程序进行。呈报结案的信访件,必须报常委、副书记审核,县纪委书记审定签字方可结案。同时,对不实举报及时召开“澄清会”予以正名。
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366件,立案104件,结案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采取留置措施2人。(江永县纪委监委 田海忠)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唐雅楠